典藏應用
數位典藏計畫及應用
典藏品標誌著美術館的核心精神與面貌,且為運用公共資源所取得的珍貴藝術資產。除透過完善的物理條件加以保存、透過實體展示與觀眾交流外,藉由典藏內容數位化,不僅可作為藏品檔案化保存的重要管道,更可擴大藏品資源的傳播、交流與近用,以彰顯美術館的開放性與公共價值,系統性的整合管理更有助於延伸各項加值應用之服務與內容。

典藏藝術家影片拍攝計畫
以影像形式記錄台灣藝術家的創作歷程與文化脈絡,涵蓋《時代進行式—中部藝術家紀錄片》 與《當藝術成為過程—臺灣藝術家的當代精神》 。透過藝術家的作品解密與故事分享,展現藝術創作背後的精神與時代印記,為觀眾提供深入且富有啟發性的藝術視角。
數位典藏圖像申請流程
為有效利用臺中市立美術館數位典藏圖像,鼓勵各界進行學術研究、推廣、教育、出版及衍生品設計與開發等用途,以促進美術資料之有效運用,本館依「臺中市立美術館數位典藏圖像使用收費標準」開放數位典藏圖像之使用申請,流程如下:
- 請先下載並閱讀「臺中市立美術館數位典藏圖像使用收費標準」瞭解收費基準。
- 至本館「典藏查詢」進行檢索 → 選擇藏品 → 點選「圖像授權」→ 勾選藏品 → 點選「加入授權」。
- 點選「數位授權」→「確定清單」。
- 點選「提出申請」→ 填寫線上「圖像授權申請表」→「送出申請」。
- 本館承辦人將聯絡申請者,確認申請用途及藏品著作權授權範圍,並提供申請表及其他相關附件。
- 申請者應填妥申請表及相關附件,並列印線上「圖像授權申請表」,將前開所有文件正本一併寄送本館。
- 若申請之作品本館無權授權:申請者須先向著作財產權人取得授權,並提供證明文件。
- 若申請用途為開發衍生品:申請者應同時檢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開發衍生品企劃之書面證明文件(含衍生品設計內容)。
- 本館於收訖紙本申請文件後辦理審核;申請文件如有錯誤或闕漏,將通知申請者補正。
- 申請案經審核通過後,將依本館「收費標準」計算並通知申請者繳費;繳費完成後,提供數位典藏圖像。
- 使用本館提供之數位典藏圖像,應於適當處標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臺中市立美術館典藏」。
- 申請者應於授權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繳交「檔案處理切結書」,並將相關成品送交本館存參。
數位典藏圖像授權諮詢|04-23696333 分機637 (蔡小姐)